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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之间对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什么确定

来源:倪彼情感

法律分析:审计机关之间对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审计机关确定。审计机关,是指国家对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经济效益进行审査监督的专门机关。依法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权;具有性和权威性。审计机关的审计管辖范围,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

法律依据:《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划分的暂行规定》

第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可以直接进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部分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九条 审计署根据本规定,结合审计对象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审计署各专业审计司和派出机构的审计分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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