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成都离职住房公积金取现流程和骗取公积金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和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提取流程包括提交材料、确认账户封存、签署承诺书、办理取款等步骤。如果以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罚款、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可能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法律分析
一、成都离职住房公积金取现流程
1、提取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4、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
提取流程:
先到公积金支取窗口提交需要的材料,工作人员会帮你确认账户是否封存,如果封存了那恭喜你,他会要你签一份承诺书,即两年内不以离职条件再次提取公积金的承诺书,几分钟就差不多给你一份回执单,然后拿到要求的窗口再去办理取款,可以提现或者转账,最好是带好银行卡去转账。
二、骗取公积金有什么处罚
1、诈骗公私财物,也就是公积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在全额退款2年之日起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情节严重的,在全额退款5年之日起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正常申请额度的50%;
5、住房贷款有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记录的职工,在贷款结清2年之日起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情节严重的,在贷款结清5年之日起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规定,用人单位无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提取;逾期不提取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前清偿或者采取担保措施。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将受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提取,逾期不提取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处罚措施。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前清偿或者采取担保措施。
结语
离职住房公积金取现流程需要注意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和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提取流程包括先到公积金支取窗口提交需要的材料,工作人员会帮你确认账户是否封存,然后拿到要求的窗口再去办理取款。如果骗取公积金,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甚至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因此,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不要采取非法手段。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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