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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书 篇12

来源:倪彼情感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项目部印章的使用,既能使项目部工作正常开展,又要维护项目印章使用的严肃性,现授权区域公司或者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甲方)与项目部(乙方)签订以下使用协议:

  一、甲方区域公司(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刻制、管理项目部印章的责任人,有权对印章的使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二、乙方需领用项目部印章时,应经甲方批准并签订本协议后方可领用。同时,应严格按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使用项目部印章,待工程竣工结束时归还乙方备存。

  三、项目部印章严禁用于经济往来事项。仅用于与业主、监理单位工程上的联系、工程技术资料、下发施工班组的通知和任务下达,对分公司和集团公司上报报告、资料、对外非经济、物资往来的工作联系。

  四、项目部擅自刻制项目部印章或违反印章使用规定,按集团公司《印信管理办法》和集团有关纪律规定接受处理。

  五、项目部印章押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公司名称: 项目部名称:

  甲方签名: 乙方(承包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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