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借款用途不是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但是现实中,有的人借钱是用于或其他的违法行为,因此为了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出借人最好是与借款人约定用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Copyright © 2019- nbmht.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