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农村修路如果补偿不合理的,是属于行政案件,村民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三十二条 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
Copyright © 2019- nbmht.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